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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惰惹的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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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安全生产管理上,有一种众所周知的说法:“安全讲起来重要,做起来次要,比起来不要”。这句话的包含了两层相对立的含义:一、懒惰(做起来不要);二、勤快(比起来不要)。懒惰是指人的惰性,做事拖沓,松松散散,施工中的懒惰表现为对于安全隐患不愿意排除,侥幸冒险作业。勤快表现为在施工进度方面,加快速度,丝毫不顾及个人的生命安全。本文对此不作深入探讨,就懒惰带来的安全问题加以说明。
有这么一件案例:2010年3月16日10点1刻,有一位运输车辆驾驶员。在驾驶满载长度超过20多米型钢的车辆运往施工地点时,由于前面路上突遇障碍物,加之车速过快,这位驾驶员紧急刹车,车上型钢在惯性作用下向前冲击3米多,型钢穿过车头后窗破碎,直逼驾驶员后背座椅。距离驾驶员后背紧相距20毫米,幸运未造成人身伤害事故,如果惯性在大一点,这位驾驶员就有可能乘云驾鹤了。
事后,经调查了解:车辆上的型钢未使用钢丝绳及葫芦固定牢固。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由懒惰造成的,型钢被吊到运输车上的时候,是几名装卸工人,当他们把型钢装好后,就下班了。这位驾驶员看到型钢没有固定,就认为固定型钢的事是几名装卸工应该做的事情。可是,装卸工人却认为,我们把型钢装上车,固定牢型钢是驾驶员的应该做的。这样僵持不下,驾驶员最后在型钢未固定牢固的情况下索性开走了,拉往施工地点。结果自己差点酿成惨剧。
安全重要,可是做起来不要。这位驾驶员心理的特征是:车上的物件未固定牢,可能不会出事,出事不一定伤人,伤人不一定使自己。所以,懒于固定运输物件。这就是这起车辆事故的发生的心理根源。反过来思考,假如驾驶员能考虑后果严重的严重性,相信即使装卸工人不愿意用钢丝绳绑扎牢固,他也一定会亲自动手绑扎的。懒惰心理省力省时却害人害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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